小東(化名)是一個16歲的男孩,因為從小頑皮不聽話,經常被父母責罵,念到初一便輟了學,外出打工謀生。今年7月,小東在浙江省溫嶺市打工時結識了一位同樣來自外地的小女友。甜蜜了沒多久,小女友因為要回鄉讀書與其分手,小東覺得自己被整個世界拋棄了。花光積蓄后,小東連身份證也丟失了。他想起來旁人說的“看守所管飯吃”,竟然萌生出一個想法:進看守所靜靜。
小東想到盜竊。他在溫嶺市區各處的停車場,5天6次通過拉車門方式盜竊車內財物,價值共計2355元。溫嶺市檢察院檢察官在辦案過程中,幾經輾轉聯系到了小東的母親。小東的母親表示,因為小東跟隨外公姓,她與小東父親經常爭吵,導致小東備受壓力。小東的父親對家庭漠不關心,全家生計都指望她一個人。由于個人文化程度低,對小東也缺乏日常管教,小東出來打工后,母子二人已有一年多沒聯系。
雖然后來該院對小東作出不起訴決定并積極開展幫教,他也漸漸走向新生,但“無人問津”的孤獨感一時還是揮之不去。類似的“小東”們,該院在辦案中碰到不少。未成年人對于原生家庭有著與生俱來的依賴性,一旦這種依賴關系消失了,后果往往比較嚴重。大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做事不計后果,一方面是因為家庭關愛缺失、教育缺位,導致未成年人選擇做出一些過激的行為來吸引別人的關注;另一方面,也是因為未成年人壓力釋放不當、情緒失控,不懂得尋求正常有效的途徑來幫助自身解決所遇到的問題。比如,在家里覺得受了委屈,一氣之下便離家出走,走向社會又倍感孤獨,這時如果受到不良誘惑的驅使,很多懵懂的未成年人便走上犯罪道路。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不可或缺的一環就是心理建設。面對青少年時期敏感又脆弱的心理,家長在日常工作之余要留出時間多給予陪伴。學校、社會要共同努力,持續凈化外部環境,鼓勵培養多方面的興趣、愛好,增強青少年的人際交往能力。檢察機關要立足檢察職能,堅持監督而不代替,加強與教育部門、學校、群團組織等方面的溝通配合,通過協作機制的深化構建、方式方法的改進完善,從單純地對涉罪未成年人開展心理疏導等心理健康服務拓展到同時對涉案個體的家庭開展教育指導雙管齊下,切實幫助每一個涉罪未成年人按下心理負面情緒的暫停鍵,讓曾經斑駁的小船繼續勇敢航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