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芳華被訴抄襲
在熱播一年多后,電影《芳華》惹上了侵權官司,原告肖宇飚認為該電影抄襲自己的劇本《藍姆伽的救贖》,將電影版權方及導演馮小剛告到法院索賠300余萬元。在今日(4月11日)下午的庭審中,四被告的代理人表示,電影由同名小說改編而成,已經與原小說《芳華》作者嚴歌苓簽訂協議,有合法來源,要求駁回起訴。
1、原告稱劇本托人郵件傳給馮小剛
今日(4月11日)下午,馮小剛未到庭審現場。四被告分別為北京耀萊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簡稱耀萊公司)、浙江東陽美拉傳媒有限公司(簡稱東陽公司)、華誼兄弟電影有限公司(簡稱華誼公司)和馮小剛,四被告均由代理人出庭應訴。
原告肖宇飚訴稱, 2015年1月,他獨立創作完成《藍姆伽的救贖》,并于2015年1月8日將劇本發給胡某,希望胡某將劇本推薦給馮小剛。因楊某與馮小剛關系比較密切,胡某將劇本發至楊某的郵箱,郵件標題為《遠征軍》。20多天后,原告獲悉馮小剛團隊對于劇本有初步認可,并希望原告進一步修改。為此,原告又花了1個多月時間修改,于2015年3月25日發送給胡某,由胡某轉發給楊某。
肖宇飚說,此后幾個月,胡某聯系相關人員均未取得進一步合作的準確答復。后來電影《芳華》于2017年12月15日上映,原告發現電影故事內容與其劇本《藍姆伽的救贖》高度近似。人物設置及人物關系、情節上與原告涉案作品均存在對應關系,整體情節的排布及推演過程基本一致。原告認為被告的上述行為已經構成對原告作品的改編權和攝制權的侵權,故將四被告訴至法院,要求停止涉案電影《芳華》的復制、發行和傳播行為;馮小剛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其經濟損失300萬元。
庭審時,被告方不同意訴訟請求。其中,東陽公司的代理人認為,原告一方面無法證明自己是《藍姆伽的救贖》的著作權人,且被告未接觸到該劇本。東陽公司還表示,《芳華》與《藍姆伽的救贖》不具有實質性相似,沒有相同或相似的表達,且原告主張的相似內容不是獨創性表達,不應該受到《著作權法》保護。且《芳華》劇本有合理創作來源。電影是由同名小說改編而成,該公司已經與原小說《芳華》作者嚴歌苓簽訂相關協議。
2、被告方表示沒接觸過劇本
庭審中,馮小剛一方補充說,他們也沒有接觸過涉案劇本,原告主張接收劇本的郵箱及接收人與馮小剛無關。楊某可能在某工作場合與他有過一面之交,但是沒有私交,互相沒有聯系方式。電影《芳華》的改編和攝制均有合法來源。
關于四被告提供的未接觸過原告方作品的觀點,原告稱,與被告的聯系是通過案外兩名證人,因為時間關系,今日(4月11日)無法出庭。
在舉證期間,原告拿出兩劇本對比稱,框架、人物關系、人物背景燈、畫外音設計相似。《藍姆伽的救贖》是一個留學生班和兩個主要人物的組合,《芳華》是一個文工團女生班和兩個主要人物組合,且都是在戰爭背景之下。原告還表示,《藍姆伽的救贖》是一個班級以及班級中的兩個主要人物組成了故事框架,后面還涉及五位配角,劇本在班級中有一個小反派和一個少數民族。《芳華》中也有。
對此,東陽公司質證稱,《藍姆伽的救贖》劇本與《芳華》電影從故事主題思想、表達方式、設計等都不存在相同或者相似,認為原告主張的都是思想范疇。電影中的旁白與《芳華》小說中第一人稱創作方式相符。兩個作品的內容表達完全不一致。華誼公司認為,電影《芳華》與劇本《藍姆伽的救贖》表達完全不同的故事,且原告主張的也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被告認為,馮小剛是電影《芳華》的導演,嚴歌苓是編劇,這證明了電影來自小說《芳華》。“芳華的創作符合嚴歌苓的個人背景,其在文工團工作過,也做過舞蹈演員,在戰場上做過軍醫,符合其個人經歷。我公司獲得了改編和創作的權利。”東陽公司代理人稱。
鑒于雙方都需要有補充提交的材料及意見,該案將擇日再次開庭。
一、電影《芳華》被起訴抄襲,要求馮小剛公開道歉,并賠償損失300萬
據權威媒體報道,2017年上映的電影《芳華》近日被起訴抄襲,原告肖宇飚認為《芳華》這部電影當中的橋段抄襲了自己的劇本《藍姆伽的救贖》,所以,肖宇飚將導演馮小剛、電影的版權方美拉日化、華誼兄弟和北京耀萊影視告到了法院。
《芳華》這部電影的出品方是東陽美拉傳媒,由著名導演馮小剛執導、作家嚴歌苓擔任編劇,演員黃軒、苗苗、鐘楚曦等主演。馮小剛導演的這部作品主要講述的是軍隊文工團的故事,影片于2017年12月15日上映,最終收獲了14.23億票房,很多觀眾看了之后都直呼很勵志。
做導演工作這么多年,馮小剛所導演的作品都有很強的教育意義,《芳華》這部作品也教會了我們很多,而且,據小編了解《芳華》是改編自嚴歌苓小說的情節,又何來侵犯了肖宇飚劇本之說呢?小編還是不太理解。
4月11日下午,肖宇飚訴《芳華》版權方和馮小剛導演的案子正式開庭,此次肖宇飚除了起訴馮小剛之外,還起訴了北京耀萊影視文化傳媒公司、浙江美拉傳媒、華誼兄弟公司,在下午的庭審中四被告均由代理人出庭應訴。
原告肖宇飚透露,2015年年初,他自己獨立創作完成《藍姆伽的救贖》,并與1月8日將劇本發給胡某,希望胡某將劇本推薦給馮小剛,因為得知楊某與馮小剛關進比較近,胡某邊將劇本發給了楊某,據肖宇飚透露,在又見發送20多天后馮小剛團隊對劇本有初步認可,但希望能夠再修改修改。
在《芳華》上映之后,肖某發現這個電影的故事內容與自己的劇本《藍姆伽的救贖》相似度很高,無論是人物的設置還是人物關系等都與肖宇飚的作品存在對于關系,原告認為上述的行為已經構成對肖宇飚作品的改編和侵害,所以此次才將馮小剛等告上法院。
具體的訴求是要求電影《芳華》的復制、發文 和傳播力,并且要求馮小剛導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
在庭審現場,各方就此事是否侵權說出了不同的看法,鑒于雙方都需要有補充提交的材料及意見,該案將擇日再次開庭。
縱觀馮小剛導演的作品,好像還從沒有熱惹過官司,最近馮小剛導演很少出現在公眾的活動中,對于娛樂圈的一些集會馮導也很少參加,再加上因為去年的一些事情,馮小剛三天兩頭就會被人提起,說實話,馮小剛導演的作品都非常深入人心,比如像我們熟悉的《集結號》《甲方乙方》《唐山大地震》等景點的作品。
在小編看來,馮小剛所有的作品都非常的嚴謹,怎么會犯下如此低級的錯誤呢,或許應該是一場誤會吧。
二、《芳華》攤上事了!電影被訴抄襲 馮小剛等遭索賠
被告表示,電影《芳華》的改編和攝制均有合法來源。被告表示,電影《芳華》的改編和攝制均有合法來源。
新京報4月12日報道 在熱播一年多后,電影《芳華》惹上了侵權官司,原告肖宇飚認為該電影抄襲自己的劇本《藍姆伽的救贖》,將電影版權方及導演馮小剛告到法院索賠300余萬元。在今日(4月11日)下午的庭審中,四被告的代理人表示,電影由同名小說改編而成,已經與原小說《芳華》作者嚴歌苓簽訂協議,有合法來源,要求駁回起訴。
原告肖宇飚訴稱,2015年1月,他獨立創作完成《藍姆伽的救贖》,并于2015年1月8日將劇本發給胡某,希望胡某將劇本推薦給馮小剛。被告認為,馮小剛是電影《芳華》的導演,嚴歌苓是編劇,這證明了電影來自小說《芳華》,并沒有接觸過肖某劇本《藍姆伽的救贖》。
鑒于雙方都需要有補充提交的材料及意見,該案將擇日再次開庭。
三、《芳華》再陷抄襲門:嚴歌苓是否抄襲茅盾文學獎獲獎小說《推拿》
《芳華》原來的小說題目叫《你觸摸了我》,可以看出,小說的核心事件就是“觸摸”。
其實即使改編成電影,“觸摸事件”也是電影里的最主要的戲劇沖突源頭,是電影里的根本情節動機。如果沒有劉峰的摟抱與觸摸林丁丁,就不可能有后來的情節發展,也不會有劉峰被貶到一線部隊,投入到殘酷的一線戰場。
因此,《芳華》里最核心的故事架構,就是那起“觸摸事件”。
這一事件,是否有真實原型?不得而知。
然而,我們不得不感到蹺蹊的是,這個情節,卻是從畢飛宇獲得茅盾文學獎的小說《推拿》里平移過來的。
更為巧合得不可思議的是,在《推拿》里強行摟抱女性同事的小馬與《芳華》里觸摸文工團成員的劉峰,竟然是同一個扮演者——黃軒。黃軒可以稱得上是“強行摟抱女人專業戶”了。
我們先來看看《推拿》里的描寫。在小說里,小馬是一個小帥哥,童年時因為車禍失去了視力,在盲人推拿室里,他對被稱著“嫂子”的同事情有獨鐘,喜歡她的氣息,她的聲音,她的溫暖。
終于有一天在客人走了之后,他叫了一聲“嫂子”,一把摟住她,他把嫂子箍在了懷里,他的鼻尖在嫂子的頭頂上四處游動。
嫂子早已是驚慌失措,她想喊,卻沒敢。她掙扎了幾下,小聲地卻是無比嚴厲地說:“放開!要不我喊你大哥了!”
小馬在嫂子那里碰壁之后,轉而到發廊女那里尋找替代品。他結識了一個發廊妹小蠻,從她的身上,尋找嫂子的氣息。
我們再來看看《芳華》的相似度。劉峰也在放置道具的庫房里,“一只手緊摟著林丁丁,生怕她跑了”。
小說里寫道:“林丁丁突然破口大喊:‘救命啊!’”
詭異的是,后來劉峰也遇到了一個發廊妹,她的名字叫小惠。
《推拿》中的小馬,雖然與發廊妹小蠻有了肉體接觸,但是他一直是想在她身上尋找“嫂子”的味道,嫂子的感覺,也就是說,他擁有的是小蠻的身體,但是他的心里想的仍是“嫂子”。所以,小馬一直對小蠻感到抱歉,因為他在她身上僅僅是肉體的發泄,而心里還一直掛念著的是他的嫂子。因為這種沒有傾倒出內心真情的緣故,他一直對小蠻感到抱歉:“我真的對不起你。”
后來婁燁把這部小說拍成電影的時候,改變了小說的原意,電影結尾的時候,讓小馬與小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其實違背了小說里對小馬愛情的認定,那就是,他始終愛著的是嫂子,而發廊妹始終是他的替代品。
小馬的這種情感設置,在《芳華》里被嚴歌苓襲用。嚴歌苓描寫劉峰與發廊妹小惠在一起的時候,只需要的是她的肉體,而心里仍然想的是林丁丁,一如《推拿》中的設置。
嚴歌苓在小說中寫道:“劉峰跟小惠確實有過好時光,最好在夜里,在床上,他的心雖不愛小惠,身體卻熱愛小惠的身體……他身體下的女人身體是可以被置換的,可以置換成他曾經的妻子,可以是小惠的姐妹小燕或麗麗,而一旦以心去愛,就像他愛他的小林,小林的那種唯一性、不可復制性便成了絕對,林丁丁是絕無僅有的。對丁丁,他心里、身體、手指尖,都會愛,正因為手指尖觸碰的身體不是別人,是丁丁的,那一記觸碰才那么銷魂,那么該死,那么值得為之一死。”
這一段描寫,一句話概括就是,劉峰肉體上可以與別人發生碰撞,但心的碰撞只屬于與林丁丁在一起的時候。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段歸納性的總結陳述中,特意提到了一個詞“手指尖”,而這個手指尖的觸摸,恰似是《推拿》里身為盲人的小馬才會有的動作,看看畢飛宇是如何描寫小馬用“指尖”完成對小蠻的觀察的:“小馬的手專注了。他睜開自己的指尖,全神貫注地盯住了嫂子的胳膊,還有手,還有頭發,還有脖子,還有腰,還有胸,還有胯,還有臀,還有腿。”
《芳華》里劉峰對心愛的人的觸摸,連采用的具體細節方式,如唯一的盲人才用的“手指尖”都與《推拿》里的描寫相似,我們能排除這兩者之間文本的模仿與沿襲嗎?
從以上的分析中,我們至少可以看出,《芳華》里的“摟抱事件”,完全是從《推拿》里克隆過去的,但是,“摟抱”對于從事推拿的盲人來說,還是比較合理的,畢竟是凡夫俗子,肉眼凡胎,但出現在具有嚴格紀律組織性的部隊里,就變得不可思議了。《芳華》里的怪異的“觸摸事件”的不合理性,一直是這部電影里的最大的“軟肋”,嚴歌苓一直說這個情節有原型,那么,這個原型在哪里?我們一直難以從現實中尋找這個事件的合理性,但現在卻在《推拿》中,看到了這個原型。
然后,嚴歌苓又讓劉峰在失意之后遇到了發廊妹,但發廊妹的作用,與《推拿》里的發廊女的作用也是完全一樣的,是用來說明,她僅僅是一種生理上的替代品,根本不是靈魂的寄托所。
而更令人驚悚的是,嚴歌苓對男人把靈與肉分開來的設定,竟然完全承襲了《推拿》里的描寫。
也許只有一個男性作家才能夠如此準確地寫出男人的這種心之愛與欲之愛之間的這種隔斷與分離的深刻性,嚴歌苓得來全不費功夫地把男人的這種鞭辟入里的判斷,一字不差地移用到她的小說里來,構成了小說里圍繞著“觸摸”這一核心事件而不斷深化的主題。而在關鍵詞的移用上,《芳華》更匪夷所思地將盲人用的“手指尖”也納入到她的文本中。
《芳華》的最核心創意,我們不得不相信是來自于《推拿》,而不打自招的是,《推拿》里的“摟抱插曲”與《芳華》里“觸摸事件”的動手動腳的主人翁與當事人,都是由黃軒扮演的,這未免有太給人一種驚心動魄的巧合了吧。
四、《芳華》究竟有沒有抄襲《推拿》?更多的證據,讓人陷入沉思
嚴歌苓抄襲的風風雨雨,久已有之。比如《梅蘭芳》公映時,就曾經發生過詩人歐陽江河指責嚴歌苓抄襲的糾紛。但后來不了了之,畢竟梅蘭芳有真實的原型在那里,很難確證什么。
嚴歌苓的第一部電影《心弦》,改編自其父蕭馬的小說,實際上是抄襲了其父親的創意。但清官難斷家務事,父親的作品,給了女兒,外面人的沒有資格指手劃腳。但《心弦》中,并沒有標明改編自蕭馬的小說。后來張藝謀《金陵十三釵》的影片上,標明了是改編自嚴歌苓的小說。
前幾天我寫過一篇“《芳華》再陷抄襲門:嚴歌苓是否抄襲茅盾文學獎獲獎小說《推拿》”,里面提到了《芳華》里有三個核心創意,移植自《推拿》,分別是:一是《芳華》里的“觸摸”觸發的情節是取自《推拿》;二是《芳華》里劉峰與《推拿》里的小馬,都通過接觸了發廊女,來呈現男人靈與肉分開的這種情感屬性。三是《芳華》里描寫劉峰對女人的愛戀用語,直接移植了《推拿》中盲人撫摸方式,即用“手指尖”。可以看出,《芳華》對《推拿》襲仿的至少包換情節、心理、語詞三點。
搞過創作的人都知道,文學作品必須有一個主題,一個核心的“綱”,如果小說沒有一個“綱”,那么,作者所掌握的材料只能是松散一地,成為一地雞毛,根本提拎起來。所以,好萊塢電影里,都有一個“逆轉”的創意,最近迪斯尼電影《尋夢環游記》里,最偉大的創意,是它有一個逆轉的情節,這才是好萊塢電影里的最吸引人、最震撼人的構思。
嚴歌苓自稱是好萊塢專業編劇,但沒有一部電影劇本被好萊塢相中,這根本原因,就是她缺乏一個獨到的能夠提拎起她所擁有的素材的創意。
在創意寫作方面,嚴歌苓不能不說是很欠缺的。
而在《芳華》中,嚴歌苓所描寫的文工團的一地雞毛的元素,可以說是散放一地的,但是,正是因為有一個劉峰的“觸摸”事件,頓時,讓整個小說充滿戲劇性,整個故事也得以融會貫通、站立了起來,所以,電影里的最核心的段落,不是那個六分鐘的戰爭斷片,而是文工團庫房里劉峰對林丁丁的觸摸事件。
所以,《芳華》小說的原名叫“你觸摸了我”,由此可以看到,這個“觸摸”在小說里是多么重要。
但有的網友,認為《芳華》里的情節來源于嚴歌苓的小說《穗子物語》的第十章《耗子》。
我們不妨看看《穗子物語》中的第十章《耗子》。其實這一章里的內容,相當于《芳華》里的何小萍的段落,不過何小萍在這段文字里,叫黃小玫。
這是嚴歌苓也承認的事實,她在《芳華》里,就曾經說過:“我不止一次寫何小曼這個人物,但從來沒有寫好過。”
《耗子》中的黃小玫的人生經歷,與何小萍幾乎高度吻合。她的母親是一個演員,父親是右派,后來母親改嫁到上海,嫁給了一部高干,黃小玫受盡家庭排擠,只身來到部隊,她身發餿味,男兵不愿托舉她;她頭發濃密,帶著帽子,女兵們想辦法作弄她;她喜歡私藏食物,閑時偷吃;小說里也提到了胸罩事件,但沒有像《芳華》里那樣,提及是她的。因為演出受傷,她改行到了部隊醫院。在這里救了一名士兵而成為英雄,榮譽加身,但與何小萍一樣,她最后瘋了。故事情節由此結束。
可以看出,《耗子》里的內容,是一個素材的堆砌,難以構成小說的戲劇性沖突。
《耗子》里還提到了一個男兵池學春,是歌唱演員,“出奇的高大,出奇的英俊,出奇的儒雅”,“男女舞蹈演員都喜歡他”。有網友說,這就是劉峰的原型。但是他的英俊,恰恰是劉峰所不具備的。而這個池學春的所作所為,遠比劉峰所做的,更要無恥,且庸俗。小說里寫到,這個池學春勾引了一個新入伍的女兵,導致新兵的母親上門大罵,鬧出軒然大波,池學春因此受到了批判。
可以看出,這個池學春是玩弄女性的一種典型,是文藝界里我們并不陌生的一種演藝流氓,他所注重的是皮肉之淫,玩過女人,不會有心靈的回應。而《芳華》里的劉峰,僅僅是一次“觸摸”,一個不成功的“觸摸”,可以看出,嚴歌苓里的早期作品里如果有劉峰的原型,那么,這只是隨處可見的玩弄女性肉體的一種男人慣犯,根本不是《芳華》里的那個發乎情、止乎行的“觸摸”。
而這個池學春受到批判之后,并沒有后來劉峰的遭遇,也沒有被清退出文工團,更沒有上前線。他與黃小玫也沒有更多的交集。池學春在嚴歌苓之前的作品里,僅僅是一個原型素材,不構成戲劇元素。
可見,嚴歌苓之前的作品里,根本沒有“觸摸”這樣的形態,她必須等待一個觸發機緣,來激活她過去一地雞毛散放著的元素。
這個機緣,就是《推拿》中的小馬“觸摸嫂子”事件。
可以想象,嚴歌苓看到《推拿》的這個重要的情節轉折點,是何等的如灌醍醐,一下子把她過去一直沒有處理好、散放在那里、一直沒有強烈的戲劇鏈條一線串珠的原始素材激活起來,迅速地組成了《芳華》里的新的情節,新的戲劇沖突,新的思想維度。
可以說,《推拿》里的情節,激活了嚴歌苓在《芳華》中的主題構思。
那么,嚴歌苓是不是看過《推拿》?
看看嚴歌苓是如何介紹她對《推拿》的強烈的贊許的。
2015年,嚴歌苓在一篇采訪錄中,談到她看過婁燁最新電影《推拿》,“上映當天我去看的時候影廳也就7、8個人,我都要為他掉眼淚了,我們的觀眾正在走向粗俗化、淺薄化的路上,但婁燁還在堅持自己的創作。”
可以想象,嚴歌苓在看《推拿》的時候,一邊感到觀眾正走在“粗俗化、淺薄化”的路上,正如同馮小剛罵“垃圾觀眾”一樣的口音,但同時,她也會覺得這個電影里的小馬的那一段觸摸嫂子的情節,給她的內心的強烈的觸摸。
化腐朽為神奇,是嚴歌苓的功力,也是很多人容忍她抄襲的原因。
由此,我們可以連起來,看到嚴歌苓是如何在《芳華》里完成她的新一輪對《推拿》的模仿與抄襲的。
嚴歌苓寫過何小萍這樣的人物,也描述過劉峰這樣的原型,如《穗子物語》中的《耗子》,但是這些情節僅僅是素材,沒有構成戲劇沖突,它們不是《芳華》里的內容,也根本拍不成一部電影,嚴歌苓需要一個觸發點,來激活她掌握的且已經寫過的素材。2015年根據茅盾文學獎小說改編的電影《推拿》上映,嚴歌苓走進了影院,雖然只有六七個觀眾,可見觀眾面很狹窄,但嚴歌苓作為同樣的創作者,她看到的是遠不是觀眾們看到的一個乏味無趣的電影,她看到了一個男人觸摸了一個女人所引發人生的逆轉,轉而投靠到發廊妹那里尋找肉體的滿足。這個情節,迅速地凝固成了《芳華》里的劉峰的形象上,然后,《芳華》出現了。
這時候,讓我們深思三分鐘,是否是多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