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激烈的角逐之后,TikTok交易已經進入最后階段。
本來就是這兩天,TikTok將在微軟 - 沃爾瑪&甲骨文之間選擇一個最終買家。
成交價在200億-300億美金之間,包括美國,加拿大和新西蘭五眼聯盟之三國業務。
然而,正如大家看到的,商務部聯合科技部在周五晚上調整發布了《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 專門增加了“基于數據分析的個性化信息推送服務技術”這條。
很顯然,TikTok的出售案受到此條例的限制。
而今天30號晚上,字節跳動也官方回復了,表示遵守。
也就是說張一鳴現在想賣,可能短期內也賣不成了,因為必須履行申請許可程序,申請通過。
張一鳴現在的處境可以說是非常尷尬,剛進一步,又不得不退回來,那么TikTok為什么會面臨這個地步?
我們推演下,一旦TikTok海外版賣給美國之后,會出現什么局面?
TikTok是中國目前國際化最成功的應用,而且這個應用厲害的地方就在于他能掌握內容。
我們做互聯網內容的人非常清楚,抖音的流量都是平臺的,是張一鳴的,大部分不是內容創作者的,因為抖音的算法和營銷平臺決定了一條抖音能給多少曝光量,決定了什么樣的內容推送到什么樣的用戶面前,這是強平臺模式。
相比較而言,微信平臺實在是太開放了,微信平臺真正是利他的,對用戶,對創作者都是非常的友好,微信公眾號,微信視頻號的流量都直接給了創作者,我個人是非常佩服張小龍,非常有胸懷。
過去靠著微信生態,也誕生了很多超級好的公司,連拼多多也借助微信積累了最初的規模用戶。
而就是因為TikTok是這種強平臺模式,能精準掌握內容推送到哪一類用戶面前,從而也能影響最終用戶的認知, 這就是內容話語權。
中美之間目前的對抗除了軍事,金融,和科技三大領域,還有一個看不見硝煙的戰場,就是輿論戰。
像Youtube,facebook,TikTok這類以內容為主的應用,是能一定程度上掌握用戶輿論的。
因此,如果把這樣一個產品放在中美的大棋局之下來看,一旦TikTok賣給了美國,為美國所用,那么美國很有可能把TikTok的AI算法,和平臺的運營規則等核心創新的東西,再大規模復制到歐洲,到亞太,以美國現在的科技能力和全球化的運營能力,要后來居上也很有可能。
也許他們換個名字,不叫TikTok,叫DikDok之類的。總之,誰能確保,這個應用不會變成下一個Facebook,變成Youtube呢。
間接的也可能變成美國宣傳其價值觀和意識形態的全球化工具?
我認為,這才是真正可怕之處。
去年H-K事件之中,反對派和政府為了獲取絕大多數觀望派的支持,最激烈的就是輿論戰,而這一輿論戰最大的陣地就是Facebook。
互聯網的應用做到真正有影響力的時候,甚至不夸張的說,能間接左右一場zz運動的結果。
我不知道商務部出臺這個出口目錄的背景是什么?他們有他們的視角和看法,畢竟美國有EAR《出口管制條例》,我們也必須要有一個類似的法案。
但是很明顯的是,張一鳴在處理這個問題上,有點過于著急了,對手可是世界上最強大的霸主國家,這場斗爭本來就是一個不對稱競爭,被降維打擊之后,絕不能按常理出牌。
作為一個企業家,站在企業角度維護自己的利益,這一點本就無可厚非,我們不必過多苛責這樣一家優秀的企業,這樣一個年輕而優秀的企業家。
然而,這個事件從特朗普要封殺那一刻開始,早已經不是一個純商業行為了。
因此,我可以猜測,張一鳴內部并沒有跟商務部等有關部門做例行的溝通。
可能從內部組織上,缺乏一個很強的法務部門和政府關系部門來處理這類事件,而相比之下,華為的應對顯得更從容,更成熟。
畢竟,這家公司太年輕了,而中國的互聯網公司出海成功的也太少了,缺乏前人的經驗,正如余承東所說,中國的互聯網公司只賺到了14億人的錢,還沒賺到全球其他56億人的錢。
道阻且長,吾輩仍需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