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離岸公司注冊要求有哪些,很多在國內的創(chuàng)業(yè)者是很難了解到香港當地對公司注冊的要求的,正因如此,在注冊公司的時候才更容易出現問題,所以易商訊網就整理了一下香港離岸公司注冊要求,希望可以幫助更多的創(chuàng)業(yè)者在香港離岸公司注冊的時候少出錯。
香港離岸公司注冊條件:
1、注冊香港公司名稱;香港公司取名相對自由,政府允許公司名稱含有國際、集團、實業(yè)、出版社、物流、建筑、旅游、基金會、協會社團等字眼,在確定公司名字之前,都需要對該香港公司名稱進行查冊,以免重復不可使用。
2、香港公司注冊資本;香港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慣例為1萬港幣,無須驗資。香港公司注冊資本的大小決定著股東承擔責任的大小。股東可以根據公司的實際需求來決定注冊資本的大小。
3、辦理香港公司注冊需提供資料;香港公司的公司名稱、股東股份分配比例;股東及董事身份證明原件與復印件;股東的住址等。
注冊香港離岸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1、香港公司名稱;公司名稱可為中英文名稱或者純英文名稱,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中文名稱需要以“有限公司”結尾,英文名稱需要以“l(fā)imited”結尾。
2、備存SCR文件;注冊香港公司須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簡稱為SCR),即在香港注冊的公司,必須取得和保存實益擁有權的新數據,識別及確定對其有重大控制權的人及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供執(zhí)法人員查閱。
香港作為一個國家化的大都市,在這里注冊公司確實有很多的好處,但也存在很多風險,創(chuàng)業(yè)者選擇在香港注冊公司,就要對這些都所了解,做好準備工作之后,企業(yè)就可以開始進行香港公司注冊工作了,這樣做的好處是,出錯的概率更少,企業(yè)日后需要變更的地方也會變少,而且這樣選出的地址一定是適合企業(yè)發(fā)展的,這對企業(yè)來說是非常有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