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0】
招標編碼:CBL_20200903_103371547
標訊類別: 國內招標
招標人:江西省水投能源發展有限公司
資金來源: 國內政府資金
本次采購項目江西省水投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混改及IPO項目券商、審計機構及律所選聘,采購人為江西省水投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現就其所需的服務項目采取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投標。
1、采購編號:STNY-IPO-QS;
2、采購(項目)名稱:江西省水投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混改及IPO項目券商、審計機構及律所選聘;
3、采購項目預算總金額:
(1)混改及IPO財務顧問及輔導費預算:人民幣壹佰萬元整(RMB 1000000.00元,含稅,其中混改財務顧問費用RMB500000.00元,上市財務顧問及輔導費RMB500000.00元)。
(2)保薦及承銷費用預算:
固定報價部分:募集資金總額不大于5億元人民幣,固定采購預算為:人民幣叁仟叁佰萬元整(RMB33000000.00元,含稅)
報價部分:本項目預計募集資金總額10億—20億(含10億)元人民幣,采購預算為:人民幣叁仟叁佰萬元整(RMB33000000.00元,含稅)+ 超過5億元部分的控制費率為4%。
若募集資金總額為5億—10億(含10億)元人民幣的,則采購預算為:人民幣叁仟叁佰萬元整(RMB33000000.00元,含稅)+超過5億元部分的控制費率為5.2%;
若募集資金總額大于20億元人民幣的,采購預算為:人民幣叁仟叁佰萬元整(RMB33000000.00元,含稅)+超過5億元部分的控制費率為2.8%。
(3)審計及驗資費預算:人民幣伍佰伍拾萬元整(RMB 5500000.00元,含稅);
(4)律師服務費預算:人民幣叁佰貳拾萬元整(RMB 3200000.00元,含稅)。
4、招標內容:
項目名稱 項目簡要說明 采購項目預算(萬元)
江西省水投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混改及IPO項目券商、審計機構及律所選聘 1. 為江西省水投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及首發上市提供財務顧問、上市輔導、保薦及承銷等服務
2. 為江西省水投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及首發上市提供財務盡調、審計及驗資等服務
3. 為江西省水投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及首發上市提供法律盡調、協助起草協議及出具法律意見書等服務 詳見采購項目預算總金額
5、供應商的資格條件:(供應商須在投標文件提供符合以下要求的`證明文件和相關承諾)
一般資格要求:
(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19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或開戶銀行出具的的資信`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專業技術能力:自行提供能夠開展`證券、財務顧問、保薦或承銷業務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4)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19年以來任意3個月的納稅憑`證及社保交納`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5) 2017年至2019年,券商連續三年經由中國`證監會公布的分類均為A級以上(含A級);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保薦代表人、注冊會計師、律師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撤銷`證券從業資格或者被司法行政機關給予停止執業處罰的情形(提供承諾函);
(7)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聯合體牽頭單位必須為券商單位。聯合體成員應含審計機構及律所,成員個數不得超過三家,聯合體各方共同簽訂聯合體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母公司已參與投標的,其子公司不得另外組建參加到聯合體投標。
專業資格:
具有`證監會認可的保薦、承銷資格(自行提供`證明材料)。如分公司參與投標,但分公司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的,須提供總公司對本次項目的授權【格式自擬2020年——原件,否則作無效標處理。
6、供應商的其他要求:
1)供應商須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原件。
7、凡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參加本次采購的供應商,于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1日止(節假日除外),每日9:30至17:00(北京時間)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授權書及本人身份`證、營業執照、聯合體協議書購買招標文件,文件費400元/供應商,售后不退。
8、投標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23日10時00分(北京時間)。屆時請供應商的法人或經正式授權的代表(若為聯合體投標,由聯合體牽頭方授權)參加。
9、開標地點在江西省安瀾(詳見招標文件);
備注:報名前先索取《投標企業備案注冊登記表》,完成備案登記。
聯系人:劉永旺
手 機: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
招標編碼:CBL_20200903_103371547
標訊類別: 國內招標
招標人:江西省水投能源發展有限公司
資金來源: 國內政府資金
本次采購項目江西省水投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混改及IPO項目券商、審計機構及律所選聘,采購人為江西省水投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現就其所需的服務項目采取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投標。
1、采購編號:STNY-IPO-QS;
2、采購(項目)名稱:江西省水投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混改及IPO項目券商、審計機構及律所選聘;
3、采購項目預算總金額:
(1)混改及IPO財務顧問及輔導費預算:人民幣壹佰萬元整(RMB 1000000.00元,含稅,其中混改財務顧問費用RMB500000.00元,上市財務顧問及輔導費RMB500000.00元)。
(2)保薦及承銷費用預算:
固定報價部分:募集資金總額不大于5億元人民幣,固定采購預算為:人民幣叁仟叁佰萬元整(RMB33000000.00元,含稅)
報價部分:本項目預計募集資金總額10億—20億(含10億)元人民幣,采購預算為:人民幣叁仟叁佰萬元整(RMB33000000.00元,含稅)+ 超過5億元部分的控制費率為4%。
若募集資金總額為5億—10億(含10億)元人民幣的,則采購預算為:人民幣叁仟叁佰萬元整(RMB33000000.00元,含稅)+超過5億元部分的控制費率為5.2%;
若募集資金總額大于20億元人民幣的,采購預算為:人民幣叁仟叁佰萬元整(RMB33000000.00元,含稅)+超過5億元部分的控制費率為2.8%。
(3)審計及驗資費預算:人民幣伍佰伍拾萬元整(RMB 5500000.00元,含稅);
(4)律師服務費預算:人民幣叁佰貳拾萬元整(RMB 3200000.00元,含稅)。
4、招標內容:
項目名稱 項目簡要說明 采購項目預算(萬元)
江西省水投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混改及IPO項目券商、審計機構及律所選聘 1. 為江西省水投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及首發上市提供財務顧問、上市輔導、保薦及承銷等服務
2. 為江西省水投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及首發上市提供財務盡調、審計及驗資等服務
3. 為江西省水投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及首發上市提供法律盡調、協助起草協議及出具法律意見書等服務 詳見采購項目預算總金額
5、供應商的資格條件:(供應商須在投標文件提供符合以下要求的`證明文件和相關承諾)
一般資格要求:
(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19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或開戶銀行出具的的資信`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專業技術能力:自行提供能夠開展`證券、財務顧問、保薦或承銷業務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4)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19年以來任意3個月的納稅憑`證及社保交納`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5) 2017年至2019年,券商連續三年經由中國`證監會公布的分類均為A級以上(含A級);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保薦代表人、注冊會計師、律師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撤銷`證券從業資格或者被司法行政機關給予停止執業處罰的情形(提供承諾函);
(7)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聯合體牽頭單位必須為券商單位。聯合體成員應含審計機構及律所,成員個數不得超過三家,聯合體各方共同簽訂聯合體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母公司已參與投標的,其子公司不得另外組建參加到聯合體投標。
專業資格:
具有`證監會認可的保薦、承銷資格(自行提供`證明材料)。如分公司參與投標,但分公司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的,須提供總公司對本次項目的授權【格式自擬2020年——原件,否則作無效標處理。
6、供應商的其他要求:
1)供應商須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原件。
7、凡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參加本次采購的供應商,于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1日止(節假日除外),每日9:30至17:00(北京時間)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授權書及本人身份`證、營業執照、聯合體協議書購買招標文件,文件費400元/供應商,售后不退。
8、投標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23日10時00分(北京時間)。屆時請供應商的法人或經正式授權的代表(若為聯合體投標,由聯合體牽頭方授權)參加。
9、開標地點在江西省安瀾(詳見招標文件);
備注:報名前先索取《投標企業備案注冊登記表》,完成備案登記。
聯系人:劉永旺
手 機: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