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地稅局 煙臺地稅網上申報系統 成立于1994年9月,1998年10月開始實行垂直管理,現內設16個職能科室,轄13個縣市區局、6個直屬單位,共有干部職工2300余人,擔負著全市13.4萬納稅戶地方稅收的管理工作。
2018年7月5日,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煙臺市稅務局舉行掛牌儀式,標志著原煙臺市國家稅務局、煙臺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并。
煙臺地稅系統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依法治稅、從嚴帶隊、科學管理、共建和諧”的總體要求和“經濟決定稅源,管理增加稅收”的治稅理念,求真務實,開拓創新,深化管理,優化服務,全市地稅各項工作實現了持續健康發展。全市地稅收入從1994年的6.67億元增長到2010年的157.9億元,年均增幅達21.87%。
國家稅務總局煙臺市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措施和管理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并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