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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在外國的涉外公證書,是否可以向我國駐外使領館申辦領事認證?
我國駐外使領館不掌握國內公證處或其他出證機構的簽字或印章備案,不便核實文書真偽,因此原則上不受理國內出具的公證書或其他文書的認證申請。當事人應將文書送回國內,按正常程序補辦認證處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和文書使用國駐華使領館的認證手續。
產地證大使館認證蓋章需注意的地方:
A:產地證中第l欄與第11欄的公司名稱必須相符,CI上公司名稱與所蓋公司也需相符。
B:產地證中第6-10欄的內容如有錯不能更改、只能重新出單。
C:香港有特殊要求:產地證第1欄,不管是代理公司還是香港公司!都需要填公司名以及地址;嘜頭以及品名不能出現不能翻譯的英文或是公司LOGO.
D:產地證簽發日期不能早于CI日期。
E:收貨人要有詳細公司名及地址;
F:產地證第8欄,要求打四位,但根據信用證客戶要求打六位、八位、十位等雙數也可以。
領事認證的費用
1.一般情況下,辦理領事認證所發生的費用由我司先行墊付,待認證文件寄回,再據實結算。對于有不良記錄(結算不及時等)的合作伙伴,則應預交辦理費用。
2.已送進使領館進行認證的文件或單據,申請單位發現錯誤要求退回的,須提供蓋有單位公章的書面撤單申請,貿促會可以幫助及時追回,但其已發生的費用,申請單位必須承擔。
3.由于各個國家使領館的規定、收費及注意事項時有調整,所以辦理領事認證的費用不是一成不變的。
在領事認證領域我們有什么:
我司擁有多名長期從事外事咨詢、涉外咨詢、領事認證的高素質的職業化服務團隊和專業化員工隊伍,在長期從事各國領事認證辦理業務過程中,公司建立了一個高效、快速、有序、完整的辦理程序,為廣大客戶解決了諸多在領事認證、簽證等事項的問題,并與各國使館保持著良好合作關系,在民事認證方面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