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武勝縣教育局根據《中共武勝縣委 武勝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勝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于武勝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武委發〔2010〕20號),設立武勝縣教育局(簡稱縣教育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一)貫徹執行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全縣教育工作貫徹實施意見和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
(二)擬訂全縣教育體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中小學布局結構的調整,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負責指導全縣的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廣播電視及網絡教育、民辦學歷教育等工作;負責學校布局結構的調整;審核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審批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專業設置。
(四)統籌管理確定后的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有關教育經費的收費標準,由縣教育局匯總提出意見,經物價、財政部門審核后,報縣政府審批;監督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執行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合作項目。
(五)主管全縣教師工作,規劃并指導學校教師和教育系統人才隊伍的建設;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認定、繼續教育、合同聘用、職務聘用、培養培訓、轉崗分流、辭職辭退等工作,在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做好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和干部建設;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六)統籌和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全縣中小學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七)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組織實施國家關于中等職業教育學生免費和資助等工作。
(八)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縣民辦教育,規范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九)規劃并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法制教育、依法治教、安全和穩定工作。
(十)統籌管理全縣的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指導計劃并組織實施;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高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和就業指導工作。
(十一)規劃、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的科學研究及科學研究成果的轉化運用工作;指導科研基地校、實驗基地校和現代教育技術示范校的發展建設。
(十二)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十三)管理縣教育局直屬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指導學會、協會、研究會、基金會等教育社團組織的工作。
(十四)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