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教育局 中山市是我國偉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先生的故鄉,是全國唯一以偉人名字命名的城市。 2005年,中山成為廣東省第一批教育強市,2007年全市24個鎮區全部成為省教育強鎮(區)?,F有中小學324所(含技校),在校生44.2萬人;幼兒園454所,在園幼兒11.1萬人。學齡兒童入學率、鞏固率均達100%。根據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中山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粵機編[2009]34號),設立中山市教育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監督檢查各鎮區教育主管部門和各類學校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情況,加強督政、督學和教育執法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擬訂教育事業改革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綜合管理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推進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推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市屬高等院校;負責中等及以下教育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審批工作;指導成人文化教育和社區教育工作。
(三)編制市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教育基建的政策;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負責市直屬學校(單位)審計工作。
(四)負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日常工作;負責監督檢查鎮區教育主管部門和各類學校依法治校情況,加強督政、督學工作,依法組織教育執法;負責組織和指導中等及以下教育的督導評估工作;對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進行檢查、監測。
(五)指導中等及以下學校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和改革,管理課程建設和教材建設;規劃、指導教育信息化、技術裝備、實驗室和圖書館建設。
(六)負責教育考試招生工作,制定全市高等、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計劃,指導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成人教育的招生錄取工作;負責中等及以下教育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
(七)主管中等及以下學校教師工作,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干部隊伍建設工作。
(八)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維護校園穩定與安全工作。
(九)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各級各類民辦教育機構和校外托管中心,規范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十)協助市委做好高等院校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市直屬學校(單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紀檢監察和統戰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高等院校黨建工作。
(十一)負責推廣普通話和文字規范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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