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與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合署辦公。內設9個職能科(室)。
曲阜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于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執行。
(二)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和民辦教育等工作;協調、指導各鎮街、各部門有關教育工作;組織進行教育督導與評估。
(四)統籌規劃和協調指導全市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的改革,理順教育內部同外部的關系。
(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及其管理的政策、規定;編報市級教育經費“兩個增長”的執行情況;監督管理所屬學校、事業單位的經費使用情況;負責編制教育費附加使用建議并組織實施。
(六)協助審計部門對全市教育經費、教育費附加、勤工儉學收入等進行審計;負責所屬學校、單位的定期審計和主要負責人的離任審計。
(七)主管全市教師工作,規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隊伍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教育教學改革;協同有關部門制定并組織指導實施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
(八)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和國防教育;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九)歸口管理全市的學歷教育及考試工作,規劃、指導繼續教育、社會力量辦學、自學考試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中等學校招生建議計劃和政策,并組織指導實施;負責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研究生)就業計劃的編制和具體實施工作。
(十一)協調、監督、指導全市中小學的校舍改造、勤工儉學、企業辦學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指導學校電化教育工作。
(十三)組織承擔國家、省、市下達的重大教育科研項目并協調實施;負責研究擬定市級教育改革的有關課題并組織實施;規劃、指導并推動全市教育系統的科研、教研成果轉化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以及與港、澳、臺地區的教育交流工作,負責管理中外合作辦學。
(十五)負責全市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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