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科技大學遠程與繼續教育學院是2005年7月由原華中科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同濟醫學院成教部合并組建而成的新型學院。 華中科技大學遠程與繼續教育學院開辦有網絡教育、成人教育、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夜大函授教育、自學考試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及各類非學歷培訓教育,開設有60余個專業,在全國20余個省、市、自治區設立各類辦學站點140余個,擁有各類在冊學生40000余人,為我國現代化建設培養了大批德才兼備的各類應用型人才。
學院有國內的網絡實時和非實時教學系統,形成天網、地網、人網合一,網絡、通訊、紙質、光盤等多媒體統一使用的現代遠程教育體系,廣泛適應各類學生多元化、個性化學習需求。學院堅持質量立院、創新強院、管理興院,全面整合原三個單位的教育資源,形成新的辦學優勢,通過不斷開拓創新,努力打造國內的遠程繼續教育品牌。
附錄:
《華中科技大學遠程與繼續教育學院招生管理實施細則》(修訂版)
章 總則
條 認真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主管部門有關網絡教育招生的政策規定。按照我院“開放辦學、規范管理、積極開拓、科學發展”的辦學方針做好各類型學歷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通過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并通過當年年檢的我院網絡教育學習中心和各成人函授站(教學站)。
第三條 為保證生源質量,要嚴格招生各環節的管理,切實把好入口關。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四條 招生工作人員必須自覺維護、堅決遵守招生紀律,對招生過程中的違規、違紀行為要堅決制止和嚴肅處理。
第五條 經學院站點管理部門審定符合招生條件的學習中心和成人函授站(教學站),方可組織生源。非醫學學習中心、成人函授站不可招收醫學類生源,醫學類成人教學站不能招收非醫學類生源。。
第六條 堅持科學發展觀、招生規模必須和辦學能力相一致,在保證教學質量前提下,科學制定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生工作部是我院網絡教育招生工作的主管部門,招生辦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具體執行部門。
第三章 招生宣傳
第八條 招生宣傳內容必須符合國家的政策規定和要求,招生信息必須實事求是,不得發布模糊和虛假信息誤導考生。
第九條 招生簡章由我院統一制作、發放到各學習中心和各成人函授站(教學站),并報教育部陽光招生平臺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各校外學習中心和各成人函授站(教學站)不得自行制作招生簡章和宣傳材料,學習中心和各成人函授站(教學站)在互聯網和平面媒體所做的招生宣傳資料需報學院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否則將以虛假信息在學院網站予以公布。。
第十條 對亂發招生廣告、亂招生、亂收費的單位和個人,要依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第四章 報名及入學資格審核
第十一條 報考對象和條件
網絡高等學歷教育和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均是以面向成人從業人員為主的非全日制教育。普通高職招收對象為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高中畢業生。
以下所列報名條件針對網絡高等學歷教育的學生,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報名條件以教育部文件和各省招生部門公布的條件為準。
(一)具有國家承認各類高、中等學校學歷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它人員。
(二)報考高中(中專)起點升??频目忌鷳哂懈咧校ㄖ袑#┊厴I文化程度。報考專科起點升本科的考生必須具有國民教育系列的??埔陨袭厴I證書。
(三)報考醫學類專業的考生除具備第十一條(二)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報考護理專業的考生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2、報考醫學類其它專業的考生應當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第十二條 招生時間
(一)網絡教育招生分春、秋兩季招生。春季從當年10月開始到次年2月底結束,學籍注冊時間為當年3月;秋季招生從當年4月開始到當年8月底結束,學籍注冊時間為當年9月。
(二)成人高考以各省招生部門公布時間為準。
第十三條 報名辦法
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報名辦法以教育部文件和各省招生部門公布的條件為準。網絡教育報名程序如下。
(一)考生在我院網上預報名,再到所選擇的校外學習中心現場確認。
(二)考生現場確認時應攜帶學歷證書、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兩張一寸免冠正面登記照片及電子照片(要求藍色背景、用考生身份證號命名、JPG格式、規格320*240)。考生需仔細填寫、核對報名登記表、前一學歷畢業證真實情況承諾書。
第十四條 入學資格審核
報考網絡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的專科和??破瘘c本科學生,必須按照規定的相應學歷條件報名入學(含免試入學)。嚴禁未獲得??飘厴I證書者取得??破瘘c本科入學資格;嚴禁非高級中等教育畢業或者不具有同等學歷者取得專科入學資格。所有報名入學者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接受審核與辦理注冊。
第五章 入學考試
此章的入學考試指針對網絡高等學歷教育的入學考試。
網絡高等學歷教育由試點高校自主組織進行入學考試,以水平測試為目的,不是擇優考試,主要了解學生的基礎知識和學習能力,以保證入學后能適應所學專業的要求,同時也了解學生利用網絡及多媒體手段進行學習的能力,以便有針對性地幫助學生學習。符合相關規定者,可以辦理免試入學。
第十五條 考試科目
(一)高中(中專)起點升專科:
文、史類考試科目:公共英語、語文;
經管類考試科目:公共英語、數學。
(二)??破瘘c本科:
文、史類考試科目:大學英語、大學語文;
理工、經管類考試科目:大學英語、高等數學。
第十六條 計分方法和考試時間
所有入學考試科目每科試題滿分均為150分。
所有入學考試科目每門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
第十七條 考試范圍
每年招生季開始時在學院網站上公布復習大綱及模擬題,供考生登錄查閱,復習備考。根據指定的復習大綱及模擬題,統一制定入學考試試題。
第十八條 考點設置
考點應設在校外學習中心所在地,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
第十九條 考場、考試
嚴格按照《華中科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入學考試管理工作實施細則》執行。
考試成績只公布合格和不合格,原則不接受考生成績查詢。
第二十條 免試條件
已具有??茖W歷報考??茖哟?,或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國民教育系列學歷者報考專升本層次者,學歷證書驗證合格(本科證書必須有學信網驗證證書)可免試入學。
第六章 錄取、報到、開學
第二十一條 錄取
學院統一劃定錄取分數線,符合條件的線上考生方可錄取,考生在我院網站上查詢錄取結果。我院統一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 報到
我院公布的錄取名單及發放的錄取通知書僅表示考生通過了我院入學考試,獲得在我院進行網絡教育的學習資格。被錄取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持錄取通知書到學習中心報到并繳納學費,逾期不繳納學費者將不予注冊學籍。
第二十三條 開學
考生繳納學費即認定為我校正式學生,可進入“學生工作室”開始課程學習。
第七章 學籍注冊
二十四條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網絡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與統考數據管理暫行辦法》,學院完成新生數據匯總工作后,于每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9月15日至9月30日分別將當季錄取的新生數據上報至陽光招生服務平臺。
第二十五條 春季和秋季的新生入學學歷資格審查結果分別于每年4月底和10月底之前通過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臺反饋,合格者在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臺上注冊學籍,不合格者不予注冊。
第二十六條 入學學歷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春季和秋季新生可分別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通過試點高校申請復查,復查合格者按照相關流程予以補報學籍電子注冊。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實施細則由華中科技大學遠程與繼續教育學院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華中科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制定的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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