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昌市夷陵區教育局,成立于 2001 年 ( 撤縣設區 ) ,位于夷陵區小溪塔街道辦事處東湖路 5 號,是主管全區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區政府組成部門。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文〔2010〕10號)和《區委、區政府關于印發<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宜夷發〔2010〕3號)精神,設立宜昌市夷陵區教育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強基礎教育工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小學德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三)加強民辦教育的管理和監督,完善民辦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規范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四)加強為大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五)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教育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教育規范性文件,并負責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協調全區各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教學科研。
(三)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負責鄉鎮(街道、開發區、發展大道新區)中小學財務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案和管理辦法;監督全區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組織指導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工作;按有關規定管理外來教育援助。
(四)負責義務教育的指導與協調,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督促檢查全區各類學校辦學標準、教學基本要求的落實情況。
(五)統籌管理全區基礎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負責全區普通中小學的設置、合并、撤銷的申報審核工作;協助市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指導全區成人教育工作;負責全區民辦教育學校與成人教育學校(機構)的審批和管理。
(六)主管全區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七)指導全區各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八)負責教育督導日常工作;負責對各類教育工作、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評估;對鄉鎮政府(街辦、開發區管委會、發展大道新區指揮部)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九)參與擬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措施,指導大中專學校畢業生開展就業創業工作。
(十)檢查、指導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校園創建活動;協調有關職能部門開展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普法依法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全區教育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外籍教師的有關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全區各學校后勤、電化教育、信息化建設以及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的裝備工作;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指導全區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的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協調對語言文字規范和標準的監督檢查;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的測試工作;指導教育系統計劃生育宣傳、關工委和離退休老干部工作。
(十四)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黨群、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創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配合組織部加強普通高中領導班子建設;負責直屬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全區中小學副校長及以上干部管理、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組織教育系統干部培訓。
(十五)為大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