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蘭店市教育局是原普蘭店市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結合本市實際,草擬本地教育教學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各學校執行。2016年,根據《中共大連市委、大連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大連市普蘭店區機構設置方案〉的通知》(大委辦發〔2016〕25號)精神,設立普蘭店區教育文化體育局,正處級建制,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撤銷原普蘭店市教育局。
普蘭店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結合本市實際,草擬本地教育教學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各學校執行。
2、研究擬定全市教育事業的改革發展規劃、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確定年度發展計劃,并組織實施。
3、綜合管理全市的學前教育、普通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
4、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計劃。對全市教育專項經費的使用提出統籌安排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對鄉鎮政府及直屬單位教育經費的安排意見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審計,指導和督促各級各類學校發展校辦產業,積極開展勤工儉學工作,負責教學圖書儀器的調配并對其使用管理進行指導。
5、根據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統籌規劃并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貫徹落實黨的知識分子政策,做好教育系統知識分子工作。根據事業發展需要,組織招聘錄用新教師。
6、執行國家有關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計劃,編制本市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初中的招生計劃,并組織指導實施;規劃指導合格學歷后的繼續教育、成人自學考試工作。
7、指導鄉、村職業技術學校的建設,圍繞當地實際,搞好實用技術培訓,努力服務當地經濟;指導搞好掃除青壯年文盲后的繼續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抓好職工教育工作;負責全市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8、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搞好各級各類學校的干部管理和領導班子建設工作。
9、根據市委部署,提出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規劃,搞好直屬單位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師德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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