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教育局現更名為原平市教育科技局,是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政府下轄的一個正科級單位,主要設有辦公室、人事股、教育綜合股科技股等部門。
(一)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政策和規劃,擬定全市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政策和有關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市中小學、幼兒和特殊教育各類學校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負責全市中小學、幼兒和特殊教育各類學校設置、調整和教育教學管理;負責全市中小學、幼兒和特殊教育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負責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規劃全市中小學的教材建設和使用管理,負責地方教材的使用、管理,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小學、幼兒和特殊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監測工作。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指導執行上級有關中等職業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指導文件,申報職業高中、審核職業初中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規范中等職業教育教材使用和職業指導工作。
(六)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負責管理國內外對我市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的管理。
(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和國防教育工作。指導中小學校外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九)統籌管理全市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繼續教育工作;統籌管理全市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的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擬定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的招生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
(十)組織指導全市教育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引進國外智力工作,開展與港澳臺教育交流與合作的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漢語語言文字的規范化建設,指導推廣普通話和實施普通話測試。
(十二)指導全市成人教育工作。承擔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的有關工作,按照規定權限負責民辦教育的設置、審批、管理等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職工教育、崗位培訓和農民實用技術培訓工作。
(十三)規劃并指導全市教育科研工作;宏觀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教科研成果的應用和推廣。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關于科學技術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或擬定全市科技發展的宏觀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和措施,并組織實施;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推動我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十五)組織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科技力量,對全市重大科技項目進行評估論證,組織協作攻關;編制和實施全市科技攻關、星火、成果推廣、軟科學研究等各類科技計劃,積極組織申報國家、省、市的各類科技計劃和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組織實施我市承擔國家和省、忻州市的各類科技計劃項目。
(十六)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應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歸口負責管理科技成果(包括專利)的登記、推薦、評審、獎勵工作;負責管理全市與科技相關的知識產權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