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衛生局是遼寧省沈陽市的政府部門。
沈陽市衛生局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本市地方性衛生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擬定本市地方性衛生工作政策并監督執行。
(二)組織編制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并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組織實施社區衛生服務標準。
(三)擬定農村衛生、婦幼衛生、預防保健、職業衛生、公共衛生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依法監督指導初級衛生保健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四)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組織、指導全民健康教育活動;制定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
(五)研究制定衛生改革方案;指導基層衛生改革工作;組織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控制標準和服務規范;依法組織制定和實施醫療機構、衛生人員、大型醫療設備、衛生技術的準入制度;依法管理醫療市場。
(六)組織沈陽地區無償獻血工作,依法對全市采血機構、供血機構、醫療用血機構和血液質量實施監督管理。
(七)組織編制全市重點醫學科學研究、醫學教育和醫學臨床重點科系發展規劃;指導醫療科技成果的引進、推廣和應用工作。
(八)依法監督管理傳染病、地方病,一次性醫療、衛生用品,消毒、消殺藥(劑)械和食品、職業衛生(包括礦山衛生)、公共場所、飲用水、衛生保健品、化妝品、放射、學校衛生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化妝品等與健康相關產品的質量管理規范,并負責對相關機構的認證工作。
(九)組織編制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范;組織實施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
(十)組織落實醫療衛生方面的對外交流、合作及醫療援外工作。
(十一)組織編制中醫、中藥、中西醫結合以及促進民族醫療、醫藥工作的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十二)負責醫療糾紛鑒定及行政執法案件聽證、復議、訴訟工作。
(十三)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對重大突發人身傷亡、中毒事故進行現場緊急救治。
(十四)負責我市規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預防保健管理工作及國家領導人和重要外賓在沈期間的醫療保健工作。
(十五)市衛生局黨委是中共沈陽市委員會派出機構,負責領導全市衛生系統黨的工作,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負責本系統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對行政工作實行思想政治領導,保證本系統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領導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貫徹黨管干部原則,對本系統干部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對局機關中層干部和直屬單位黨、政、群團領導干部實行統一管理。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